【标准原文】
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标准释义】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 分贝,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率≥75%。
执行五种类型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声环境功能区五种类型分别为:
(1)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 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 (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评估考核】
无噪音扰民(4分)、禁鸣措施落实情况(3分)
【城市夜间噪音要求】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夜间噪音要求如下:
1.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 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 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部分城市的夜间噪音要求,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如果您需要了解您所在的具体地区的夜间噪音要求,可以查询相关政府部门或环保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的环保部门。
来源:创卫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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