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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下午,芒市风平镇遮晏村的岳叶过凹和伙伴们拿着4面锦旗来到芒市人民法院,分别送给芒市人民法院李同法法官、芒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和浦仕俊、陈苹两位律师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王文伟,表达对他们的感激之情。
岳叶过凹和伙伴们近几年一起做代收,即用自己的个人信用帮外地商贩从农民手中收购土豆、玉米等应季农产品,待商贩卖出农产品后打款回来再向农民支付货款,从中赚取一定的代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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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他们在芒市拉应村设立土豆收购点替外地商贩和某收购土豆,每收购一吨土豆,他们将获得100元的代办费。一个多月后经双方核算,本次代收货款和代办费共计562500元,和某承诺将分几次进行支付。
然而一直到2022年5月21日,和某仍然欠货款和代办费242500元,为了自己的信用,岳叶过凹和伙伴们不得不向银行贷款出来向农民支付了货款。
岳叶过凹怎么也没有想到相处了好几年的“老朋友”不仅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款项,还玩起了“失踪”。再看看自己,由于无条件的信任,手上竟然没有一张单据是经过和某签字的。
正当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王文伟建议他们聘请陈苹、浦仕俊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收集证据等全过程提供帮助。
从2022年5月份开始到2023年4月,在历经了起诉、立案审查、公告送达后,多位原告共同委托的律师陈苹到庭参加了诉讼,经缺席审理、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岳叶过凹和伙伴们终于拿到了代办费、利息共计263511元。
“特别感谢他们,我们农民对这个法律的认知还比较薄弱,特别要加强农户和代购们的法律意识。”岳叶过凹说。
据李同法法官介绍,近年来芒市这一类案子很多,在办案的过程中遇到最大的难题就是没有欠款单的证据、被告地址不准确、身份信息不准等。“对我们本地农民朋友来说,在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留好充分的证据,就像我们老百姓说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说。
“针对这一类的合同纠纷,最主要的就是证据,首先就是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这一块,一定要保存下来,所有经手人的身份信息一定要拍照保存,第二是发货单据一定要让每一个经手人签字,经手人确实不在或者是不愿意签字的情况,可以把每天发货产生的单据发送到对方微信要求其本人确认相关数量、金额,以便后期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依。”律师陈苹提醒道。
强有力的执行也是这次能够挽回损失的关键。据介绍,今年4月15日开始,芒市法院开展“惊雷行动”,将涉及民生领域的、涉农民工工资、涉农户欠款作为重点案件开展执行,“今天这种案子能派出执行到位最主要还是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财产和被执行人账户实施冻结,最终把案子的款项退还到法院的账户。”芒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管有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