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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沈阳8月12日消息(记者 李子平)8月12日8时,辽宁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预计12日白天至13日夜间,庄河、长兴岛经济区、岫岩、清原、新宾、抚顺县、本溪县、宽甸、凤城、西丰有大暴雨(100~250毫米),局部特大暴雨(250~400毫米);沈抚示范区及大连市区、旅顺、金普新区、普兰店、瓦房店、长海、鞍山市区、海城、抚顺市区、本溪市区、桓仁、丹东市区、东港、盖州、灯塔、辽阳县、铁岭县、开原有暴雨(50~100 毫米),局部大暴雨(100~250 毫米);沈阳市区、营口市区、大石桥、鲅鱼圈、辽阳市区、铁岭市区、昌图有大雨(25~50 毫米),局部暴雨(50~100毫米)。上述地区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40~80毫米。
由于本次降雨持续时间长,局部地区降雨量可达250~400毫米,且暴雨落区与前期降雨落区高度重叠,累加效应将导致辽东半岛诸河、浑太河、鸭绿江(境内)流域各支流出现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大;东部和南部地区强降雨易诱发山洪、滑坡、泥石流、农田渍涝等次生灾害,请加强防范。
暴雨预警 Ⅳ级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4.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5.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相关地区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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