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期间
(相关资料图)
在丽水市中心城区买房的
市民朋友注意啦~
购房相关补贴来了
7月4日起开始受理
根据《〈丽水市区落实住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政策意见〉相关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规定,自2023年7月4日起开始受理中心城区(含岩泉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万象街道、联城街道所辖范围)相关补贴。具体安排如下:
受理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31日,其中现场受理为工作日
中心城区购房交易税费补贴申领
(一)受理方式
线上受理。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市民登录网址填写相关资料,参考系统操作指南
http://jsj.lishui.gov.cn/col/col1229736522/index.html?key
(二)申请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共有产权人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等)
2.不动产权证
3.完税凭证
4.购房合同(二手住房合同可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
5.工商银行卡(卡号需与收款人姓名一致)
注:线上填报的以上资料需以图片或文档等格式扫描上传。
关于青年人群安居购房补贴(一)受理方式
现场受理。受理地点: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楼大厅,莲都区大众街119号。
(二)申请材料1.购房人身份证,共有产权人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等)
2.购房合同
3.工商银行卡(卡号需与收款人姓名一致)
4.青年人购房补贴申领表
注:申请人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办理窗口,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关于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一)受理方式现场受理。受理地点: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楼大厅,莲都区大众街119号。
(二)申请材料1. 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医学出生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
2.购房合同
3.工商银行卡(卡号需与收款人姓名一致)
4.二、三孩购房补贴申领表
注:申请人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办理窗口,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其他注意事项(一)申请相关补贴时,需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如本人无法申报的,须提供由公证受托人持含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证件的公证材料。(二)政策实施期间,同一个家庭成员同一种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请人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补贴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78-2610593